景德镇陶瓷直播间虚假宣传 罚款20万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珠山区某陶瓷商行虚假宣传案,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2000元,2.处以20000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222000元。

2023年4月2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直播场所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具体为对“金碗”宣传为含有真金,可做鉴定,保价10万,可换钱等作出虚假宣传,经该陶瓷商行负责人陈曲现场确认为其公司为提高销量而制定的话术,该陶瓷为鎏金工艺,无含金量。其余两直播间未发现违法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和《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对当事人进行了上述行政处罚。

近年来,线上直播销售成为景德镇市陶瓷销售增长的突出点,规模也日益扩大。但是许多商家法律意识淡薄,为提高销售额,对商品的相关情况随意宣讲,特别是当前直播带货中出现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消耗了景德镇陶瓷对外的声誉,对景德镇陶瓷品牌保护工作也产生了不利影响。

景德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提前告诫、定期约谈、突击检查等方式进一步明确企业自身主体责任,加强对直播平台的常态化监管,对陶瓷商户由线下到线上的全链条排查,全力维护景德镇陶瓷品牌声誉,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