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陶瓷艺术规则

吕金泉:吕金泉,景德镇陶瓷学院陶瓷美术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近二十年,陶瓷艺术经历了起步和发展的过程,这里所指的“陶瓷艺术”是指由艺术家创作、能代表个人情感的陶瓷艺术作品,与传统意义上陶瓷作为工艺美术品的概念是不一样的。在以前,景德镇“百家陶瓷百家店”,有画匠也有经销商,这种依附关系是建立在传统陶瓷工艺品的概念基础上的,买进卖出,商家只是赚取作者与买家中间的利润空间。

传统工艺品销售并没有按照纯艺术品的经营理念、代理模式去推介艺术家,进行作品销售,而完全是传统意义上的买卖关系。经销商就是一个商铺的老板,而不是经纪人。

陶瓷艺术快速发展之前,景德镇陶瓷还是一个工艺品的概念。这几年随着更多艺术家的介入,特别是“景漂”现象的形成,陶瓷艺术作为一种纯艺术的呈现逐渐被大众认可和接受。

艺术家创作的作品已经是一个艺术品的概念,既然是艺术品,那么它就不能再以传统工艺品的销售模式进行销售。但景德镇的大多数陶瓷艺术家依旧以传统的方式销售自己的作品,既要兼顾创作,又要忙于作品销售;既要了解市场,还要应酬买家。这种销售现状并不是正常的陶瓷艺术市场应该存在的,作为一种纯艺术的呈现,陶瓷艺术就应该按照艺术品的推介、销售模式进行运作,这就需要专业画廊、经纪公司的加入,为其开拓市场。

于藏家而言,艺术品陶瓷收藏没有一个客观、公正和科学的指导标准,更没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来引导、规范和监督这个市场。收藏者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专业、资深的经纪人比自己直接选择作品更为可靠。 

艺术品经纪人在国外艺术品市场已经普及,中国当代的许多油画家、国画家,正是借助这些经纪人,才成功进入西方收藏界的视野。在国内的中国书画市场上,画家与经纪人的合作也已成为常态。但在陶瓷艺术界,作者往往不习惯与经纪人打交道,更不了解经纪人作为市场推手在销售中发挥的作用。

在这种大环境下,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经纪人协会的成立对景德镇的艺术市场的推动是有帮助的。发起者与参与者他们原本可能只是传统的经销商,当代陶瓷艺术市场的形成让他们也意识到转型的必要。传统的销售模式无法适应当下的艺术品陶瓷的销售,这是经销商们的瓶颈,尤其当收藏者的鉴赏水平不断提高,市场不断成熟,这种赚取差价的模式是不合理的。协会成立后,经销商转变成经纪人,按照艺术品的销售模式发现艺术家、打造艺术家,而不是任其自由发展,通过双方不断的沟通交流,经纪人凭借自身对市场、对艺术发展的敏锐的把握,共同探讨艺术家未来的发展方向与增值空间,并为其制定发展规划,艺术家、经纪人、藏家等多方的良性互动,市场才能有序发展。因此,这种转型是必然的。

在国内,油画、国画、雕塑经过多年的发展,画廊、经纪人制度相对比较成熟,很多著名的艺术家都是由经纪公司包装推介出来的,艺术家和经纪人的合作模式一旦形成,双方各司其职,艺术家专心创作,把作品做到极致;经纪人负责市场,通过他的作用和影响力使艺术家受人追捧,更具发展潜能。

职业经纪人已经开始取代艺术家“直销”的方式,运用艺术品专业化运作方式,从艺术家的艺术风格、艺术成就、职业生涯成长特点等等,进行全方位的策划和营销。如果对艺术市场予以观察,就能发现无论是在拍卖市场还是在画廊,那些有职业经纪人代理的艺术家的作品,价格都是在稳步提升。而水平相当的一些艺术家,由于没有职业经纪人的代理,其作品价格长期徘徊不前,且乏人问津。

除了传统方式,陶瓷经纪人还通过做网站、出专辑、举办系列展览、送拍等等,为艺术家和艺术品市场搭建一座桥梁,同时他们也成为艺术市场的重要推手。

这就是规则,以契约精神约束艺术家和经纪人,所有人一齐遵守,市场才能有序发展。规则对应销售模式,它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深化,使之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