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釉陶瓷地砖的国家行业标准

1993-08-03发布;1994-02-01实施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
标准名称 无釉陶瓷地砖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待业标准
标准号 JC501-93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标准发布日期 1993-08-03发布
标准实施日期 1994-02-01实施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吸水率为3% ̄6%,半干压成型的无釉陶瓷地砖的规格尺寸、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地面、道路和庭院等装饰用的无釉陶瓷地砖(简称无釉砖)。
2 引用标准
GB2579 建筑卫生陶瓷吸水率试验方法
GB2581 陶瓷砖耐急冷急热性试验方法
GB3810 釉面砖抽样方案及抽样方法
GB6955 陶瓷墙地砖抗冻性试验方法
GB8917 陶瓷砖弯曲强度试验方法
GB9195 建筑卫生陶瓷产品名词术语
GB11948 陶瓷砖平整度、边直度和直角度的测定方法
GB/Tl3479 无釉砖耐磨性试验方法
3 术语
本标准除下列术语外,其他术语按GB9l95解释。
起泡:产品表面突起的开口泡和闭口泡。
夹层:产品内部的分层。
麻面:表面有凹陷小坑。
疵火:产品局部被火焰直接熏染而粘有脏物。
4 产品等级、规格尺寸
4.1 产品按表面质量和变形偏差分为优等品、一汲品和合格品。
4.2 产品主要规格尺寸见表1。
mm 表1
50×50 150×150 200×500
100×50 150×75 200×200
100×100 152×152 300×200
108×108 200×100 300×300
其它规格和异形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5 技术要求
5.1 尺寸偏差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mm 表2
基本尺寸 允许偏桊
L<100 ±1.5
边 长 100≤L≤200 ±2.0
L 200<L≤300 ±2.5
L>300 ±3.0
厚 度 H≤10 ±1.0
H H>10 ±1.5
5.2 表面质量及变形
5.2.1 表面质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在产品背面和侧面不允许有影响使用的缺陷。
5.2.2 变形
无釉砖允许最大变形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缺陷名称 优等品 一级品 合格品
斑点、起泡、熔洞 距离砖面1m处 距离砖面2m 距离砖面3m处磕碰、坯粉、麻面 目测,缺陷不 处目测,缺陷 目测,缺陷不疵火、图案模煳 明显 不明显 明显裂纹 总长不超过对应边长的6%开裂 不允许 正面,不大于5mm色差 距砖面1.5m处目测不严重%

表4

变形种类 优等品 一级品 合格品
平整度 ±0.5 ±0.6
边直度 ±0.5 ±0.6 ±0.8
直角度 ±0.6 ±0.7
5.2.3 背纹
凸背纹的高度和凹背纹的深度均不得小于0.5mm。
5.3 夹层
任一级别的无釉砖均不允许有夹层。
5.4 物理性能
5.4.1 吸水率
吸水率为3% ̄6%。
5.4.2 耐急冷急热性
经3次急冷急热循环,不出现炸裂或裂纹。
5.4.3 抗冻性能
经20次冻融循环,不出现破裂或裂纹。
5.4.4 弯曲强度
弯曲强度平均值不小于25MPa。
5.4.5 耐磨性
磨损量平均值不大于345mm[3]。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偏差
用最小读数值为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砖的四边。正方形砖,取四边中最大偏差;对长方形砖,取两对边中最大偏差,测任意一边的中间部位的厚度,厚度包括背纹高
6.2 表面质量及色差
6.2.1 表面质量
将试样lm[2](大于200mm×200mm的砖至少25块)平摆在地面,检查距离从检验者脚尖至砖底边计算,铺放试详不参与检验。
裂纹、开裂的检验,取1m[2](大干200mm×200mm的砖到少25决)么样逐块目测检验,并用精度为0.5mm的钢直进行测量。
6.2.2 色差
将试样平摆成1mm[2]在目然光下目测。
6.3 夹层
敲击试样,依声音差异来判断。
6.4 变形
按GB11948方法检验,以最大变形确定。
6.5 物理性能
6.5.1 吸水率按GB2579方法检验。
6.5.2 耐急冷急热性按GB2581方法检验。
6.5.3 抗冻性能按GB6955方法检验。
6.5.4 弯曲强度按GB8917方法检验。
6.5.5 耐磨性能按GB/T13479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7·1·1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正常情况下,每半年进行一次。
7·1·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尺寸偏差。表面质量和变形、吸水率、夹层、耐急冷急热性和弯曲强度。
7.2 抽样与组批
7·2·1 以同品种、同规格、同色号、同等级的产品每50~500m[2]为一批。不足50m[2]按一批计。
7·2·2 按G83810规定随机抽样,一次抽取满足表5规定的试样数。
样本大小及合格判定数(块) 表5
项 目 样本大小(n) 合格判定数(c)
尺寸偏差 60 5
表面质量 1m[2](至少25块) 5%
变形 10 1
夹层 60 1
耐急冷急热性 5 0
抗冻性 5 0
吸水率 5 -
弯曲强度 10 -
耐磨性 5 -
7.3 判定规则
7.3.1 产品尺寸偏差不合格品数不得超过表5规定。
7·3.2 产品经抽样作表面质量检验,样本中有明显缺陷的砖数不大于5%,则该批砖合格。当有明显缺陷的砖数大于5%而小于8%时·可重新抽样复检一次。二次抽样样本中不合格砖数大于5%,则该批砖不符合格检级别。
7.3.3 样本中变形超过表5规定的合格判定数,则该批砖不符合被检级别。
7.3.4 样本中有夹层的砖数超过表5规定的合格判定数,则该批无釉砖不合格。
7.3.5 经耐急冷急热性、抗冻性试验后,超过表5规定的合格判定数,则该批砖不合格。
7.3.5 吸水率、弯曲强度、耐磨性试验后,凡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则该批砖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8·1.1 产品背面应有清晰的商标。
8·1·2 包装箱上应印有生产厂名商标产品名称、色号规格级别、数量、重量、体积、易碎及放置方向的标记。
8.2 包装
8.2.1 产品应按其规格、级别尺寸正负偏差和色号分别包装。
8.2.2 包装应符合有关包装标准的规定。
8.2.3 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
8.3 运输
搬运时要轻空轻放,严婪摔扔。
8.4 贮存。
贮存应按产品规格、级别、尺寸正负偏差和色号分开堆放。室外堆放时应有防雨设施。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咸阳陶瓷研究设计院负责
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秀珍、苏成生、王嘉泉、粱玉珍、芦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