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郑朝晖(化名)把瓷瓶和画稿“脚本”拱手交给一个骗子,如今价值12万元的工艺品被“拐”走。愤懑不已的画家把“掠走”他心血的上海元真阁艺术品有限公司及其法人代表高林(化名),以及汪依筠女士(化名)告上法庭。日前,虹口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上海元真阁艺术品有限公司须支付原告货款12万元,高林、汪依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骗工艺品玩失踪
“他们不仅拿走了我的瓷瓶,而且把我的画稿‘脚本’也拿走,至今分文未付。这使得我利用‘脚本’构思邮票图案的梦想也流产了。”郑朝晖是景德镇瓷艺界的名家,那些被拿走的瓷瓶是他的作品,瓷瓶上的画都是郑朝晖精心绘制上去的。
2005年底,郑朝晖与高林签订了一份协议书:郑朝晖交给高林20只“荷花”景德镇瓷瓶及“爱犬”景德镇瓷瓶、1只“三国演义”景德镇瓷盘、2只“水浒”景德镇瓷瓶。这些瓷瓶瓷盘艺术品价值达14万元。协议书中还写明:郑朝晖同时交给高林陶瓷彩画《海的女儿》,价值10万元。高林向郑朝晖承诺在2005年12月30日付给郑朝晖12万元。不久,郑朝晖按照协议书向高林提供了23只瓷瓶和瓷盘,上面均有郑朝晖的画作。
一年后,郑朝晖得知高林早已把那些瓷瓶瓷盘卖掉,可自己分文未得。他想找高林理论,却发现对方“人间蒸发”了。郑朝晖了解到,虽然高林“失踪”了,但是“元真阁”的投资人汪依筠女士还在。于是去年4月,郑朝晖一纸诉状递进虹口区法院,要求被告归还瓷瓶瓷盘货款12万元。
投资人大呼冤枉
法庭上,汪女士大呼冤枉,她称高林用谎言骗取了她的照片、身份证和签名,注册了“上海元真阁艺术品有限公司”,使自己莫名其妙地成了公司投资人。汪女士认为,高林的行为极大地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将依法保留追究高林法律责任的权利。对于郑朝晖指控她是“元真阁的共同投资人,是公司利益的共同获得者”这一点,汪女士的回答是:“对所谓的‘元真阁’,我一分钱也没投资过,更没有参与过该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
“元真阁”虚假注资
日前,法院一纸判决给这场纷争画上句号。据法院查明,“元真阁”于2003年11月10日成立,公司注册资金为50万元,股东为汪依筠和高林。其中汪依筠出资5万元,高林出资45万元,高林为法定代表人。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履历表、股东任职证明、确认书、委托书、承诺书等材料上,股东汪依筠的签名均系其本人签字。2003年11月5日,上海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签发金额分别为5万元、45万元的支票,缴入“元真阁”开立于青浦一家合作信用社的验资资金专户,作为高林、汪依筠的出资。同年11月19日,这50万元转入“元真阁”账户,同日又转入这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账户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而被告汪依筠、高林均未实际出资,因此,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对公司所欠原告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
记者日前在采访中获悉,“元真阁”因虚假注资已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郑朝晖和汪依筠两人在法院判决后一起写了一份申请书:“从庭审纪实看,不仅郑朝晖一开始就被虚假注册公司的高林所欺骗,而且作为案件被告人的汪依筠女士也是该案的受害人。为了尽早弥补因高林诈骗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给汪依筠女士带来的精神打击,郑朝晖和汪依筠一致向法院呼吁,恳求法院尽快将涉嫌诈骗的高林找到,让高林在法庭上接受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