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梦特娇” 新科迪陶瓷公司一审被判赔50万

  今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国博内特里塞文奥勒有限公司诉佛山市石湾新科迪陶瓷有限公司侵犯“梦特娇”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新科迪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博内公司第577537号和第253489号“梦特娇”驰名商标权的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注册、使用的“梦特娇”(简体字和繁体字)通用网址归博内公司所有,并赔偿博内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法国品牌“梦特娇”多年以前就在我国依法申请注册并获得了第253489号“Montagut(法文“梦特娇”)+花图形”图文组合商标注册证和第577537号(系繁体字)文字商标注册证。

  新科迪公司主要从事建筑材料和陶瓷制品的生产与销售。从2002年起,该公司就在其生产、销售的仿古瓷砖、精工砖、抛光砖产品上使用“梦特娇Montagut(法文)+图形”商标。2003年9月,该公司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申请注册了“梦特娇”(简体字和繁体字)中文通用网址,并在其网站上以单独或者组合方式突出使用“梦特娇”、“Montagut”(法文)商标和“建筑的时装”等宣传语。

  法院审理认为,新科迪公司未经博内公司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瓷砖商品上使用与博内公司“梦特娇”驰名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博内公司依法享有的驰名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