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一建材企业在该市晋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报检25个柜瓷砖出口到韩国,货值71613.52美元。该局签证人员积极引导该企业申办“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A)”,致该企业享受优惠税率约1万多元人民币。据悉,这是自我国于2001年5月加入《曼谷协定》后,晋江辖区内首次签发“曼谷协定优惠原产地证明书”。据悉,该企业一年出口300多个柜瓷砖到韩国,如照此优惠率计算,将可得到直接关税减让人民币20多万元。但可惜的是,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了解到,晋江市多数出口企业对于《曼谷协定》、普惠制、东盟原产地证书等依然知之甚少,导致在出口时利润严重受损。
《曼谷协定》被忽视
“大多数晋江出口企业对《曼谷协定》可以说是一无所知。”据晋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科蔡金水科长介绍,《曼谷协定》现有成员国包括印度、韩国、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和中国,其核心内容和目标,是通过成员国相互提供优惠关税减让来扩大相互间的贸易。
“《曼谷协定》的优惠关税,比普惠制提供的关税更为优惠,可谓‘含金量’十足。”蔡科长介绍,以出口到韩国的服装为例,按照韩国减让清单,我国出口到该国的服装,未提供《曼谷协定》原产地证书的,需交纳13%的最惠国关税;如有提供《曼谷协定》证书的,则只需交纳8.1%的关税,优惠幅度达4.9%。“这样高的优惠幅度,无疑能较大幅度地提高晋江出口商品在韩国等市场的竞争力。”
据了解,几年来,晋江企业在向韩国、印度等《曼谷协定》成员国出口商品时,申请《曼谷协定》项下证书的出口企业寥寥无几,符合要求并获得签证的首起案例,即是本文开始提到的这家建材企业享受到的1万多元优惠。对此,有关人士提醒:致力于产品出口的企业,一定要熟练掌握进口国有关贸易优惠政策,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
“普惠制”阻力重重
但与此同时,据晋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一项统计数字显示:今年1至7月,该局“普惠制(由欧盟日美等国家提供)”签证业务则创下历史新高,共签发普惠制4834批,签证金额达9327.4万美元;与去年同比,批次与金额分别增长26%和25%。按照平均7.5%的关税减免幅度计算,晋江辖区出口生产企业获国外减免关税近700万美元。
不过,蔡科长同时指出,由于普惠制方案的规定十分繁琐;同时,发达国家和地区采取的一系列限制性保护措施,随着国际市场竞争形势的变化,经常加以修订,使普惠制未能达到预期目的。近来,一些给惠国家纷纷宣布或准备宣布对我国出口产品实行“毕业”制度,特别是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对我国普惠制政策都相继进行了修改,对晋江产品出口和外向经济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蔡科长等认为,晋江出口企业应未雨绸缪,及时调整对外出口战略。这其中,除了扩大产品自身的技术、附加值外,还应探索出口商品结构以及目标市场的多元化,尽量避免形成在单一品种和目标市场中,占有过高市场份额的局面。
积极扩展东盟市场
据介绍,从今年7月20日开始,对原产于中国和东盟的产品,东盟国家将相互给予优惠关税待遇。在晋江主要出口产品中,服装进口关税由13%下降到8.1%,陶瓷用品由8%下降到6.2%,塑料制品由25%下降到22.5%。但据晋江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1至6月份,闽南地区出口东盟出现负增长,企业享受区域关税优惠明显不足,晋江辖区输送东盟“早期收获”方案项下的产品签证率为零。
“晋江与东盟诸国具有许多先天优势。”蔡科长指出,中国与东盟在资源构成、产业结构和工农产品等方面各具特色,互补性强。相对国内其他多数地方,晋江在东盟具有人缘优势和地缘优势;双方贸易在鞋服、玩具等方面,晋江具有相对比较优势。有关人士认为,晋江企业应积极扩展东盟市场,以充分享受降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