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西景德镇某瓷商携瓷万余件来到四川省南充市,举办了“景德镇精品瓷工艺瓷展销会”,然而,令展销商始料不及的是,南充市民对享誉全国的景德镇陶瓷展销会反应冷漠,展销5天,仅卖瓷10余件。而此前《深圳商报》的相关报道,也让行走于全国各地的景德镇瓷商们感到尴尬和难过。今年初,应深圳市年博会组委会邀请,70多家景德镇陶瓷生产厂家在深圳举行大型产品展销会,同样遭遇“滑铁卢”,10万件精品艺术瓷开展前10天竟没有卖出1件。
除了以上两次,关于景德镇陶瓷在各地展销过程中遭遇挫败的报道屡屡见诸媒体。我们在钦佩景德镇相关陶瓷厂商这种能够正视失败、不怕挫折的勇气和不折不挠、顽强拼搏的精神外,希望更多的从业者们能够从中吸取教训,得到启示。笔者以为——
首先,产品风格要与地域文化趋同。无论是生产厂家,还是销售商家,都要详细地了解消费者的文化观念,尽可能地使产品风格与当地的风俗习惯、乡土文化相匹配,让消费者愿意接受。不同的地域文化,决定了不同的消费习惯和审美情趣。景德镇虽然是千年瓷都,出产的艺术陶瓷、日用陶瓷虽然工艺精美,品质俱佳,能赢得国内外大部分消费者的喜爱,但并不等于所有消费者都喜欢。如果不适合消费者的胃口,同样引不起他们的兴趣和爱好,无法得到认同。
其次,要掌握不同地域的消费水平。一个地方消费者审美情趣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当地的消费水平,而消费水平的高低又受消费者生活水平的制约。只能解决温饱问题的家庭,消费水平必然停留在解决吃饱、穿暖这样初级的阶段;而一旦生活上达到小康,就会在更高层次上提出更多的消费要求,不再要求量的多多益善,而是考虑质的高低,以购买某件商品能够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度作为消费的标准。因此,高档商品进入的是大中城市,低档商品则流向乡村市场。
再次,商品档次要与销售手段相匹配。“摆地摊”永远都是粗制滥造、价格低廉的低档商品的销售方式。高档商品没有精美包装的打扮,没有装修考究、文化氛围浓、别具一格的专卖店的衬托,就不能称其为高档品,也卖不上好价钱。不少景德镇精品瓷之所以遭遇失败,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被用“摆地摊”的方式进行销售,商品档次与销售方式的严重错位,令消费者望而却步。
最后,加大对假冒商品的打击力度。据媒体报道,各地大肆仿冒、盗用景德镇瓷的外观设计、知名商标和名人名作的案件屡见不鲜,其仿真度极高,一般消费者根本无法辨别真伪。频繁的仿冒现象让消费者不敢购买展销的景德镇陶瓷。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即使有心购买,也要三思而后行,毕竟价格不菲,真假难辨,谁愿意拿着大把的钱去寻不快呢?因此,无论景德镇陶瓷厂商,还是其他地方的陶瓷厂商,都应该加大打击假冒商品的力度,联合政府部门,用法律武器捍卫品牌尊严。